您好!今天是:

八五普法

当前位置:首页 -> 八五普法
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劳动纪律的规定
发布时间:2015/8/14  浏览次数:1585 次  来源:陕西农垦集团大荔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 作者:

    为进一步改进公司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工作作风,严格劳动纪律,强化服务态度,提高工作效率,树立工作积极、认真负责、高效务实的形象,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特制订如下规定。

  一、遵守考勤制度:按时上下班、坚守工作岗位,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工。各单位做好各自考勤记录;机关考勤由行政办公室执行,做好记录,以备检查。

 二、严守会议纪律:提前10分钟到会,手机必须静音(关闭或振动),不得私自闲聊或随意走动。因故不能到会的,应提前向领导请假,并将审批通过结果向公司纪检室报备复核,事后补假一律无效。

 三、坚守工作纪律:维护办公秩序,做到仪表端庄、举止庄重;上班时间不准进行上网闲聊、炒股、玩游戏、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事项;不准在工作时间串岗、脱岗、闲聊。

 四、严格请假制度:科室负责人以下人员请假一天内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,一天以上的同时向人事劳动科报备并按劳资规定办理; 科室负责人请假一天内向主管领导请假审批,两天及以上的向公司领导请假并办理审批手续,同时向人事劳动科报备并按劳资规定办理;其他请销假按公司规定执行。请假经批准后向公司纪检室报备,事后补假一律无效。

 五、严禁酒后工作:工作日(包括加班)中午除公务接待外,不得饮酒;严禁酒后驾车。

 六、因工外出管理:科室负责人以下人员因工外出的,由部室负责人审批;科室负责人因工外出的,须提前报主管领导审批,要有请示、有反馈;两个部门及多位工作人员因工外出的,经主管领导审批后,再向行政办公室主管领导综合协调,安排外出用车。所有工作人员因工外出的审批结果应提前向公司纪检室报备,事后报备一律无效。

 七、强化服务态度:遵守“首问负责、部门接待、层级管理”原则。严禁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”的现象出现。对内对外接待和工作协调须使用文明用语,坚决杜绝“生、冷、硬、横、吵、吼”等行为。不得违规违纪办事,不得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,做到务实认真、耐心细致、文明办公、优质服务。

  八、加强通信管理:享受岗位津贴的工作人员,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(会议期间除外)。

 以上规定的执行将和年终奖挂钩,由公司纪检室负责会同两办、人事劳动科进行检查和抽查,每月汇总,对发现违反上述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至200元处罚(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从重处罚),并给予通报批评,罚金须在5天内交公司财务科,每逾期一天,处罚金追加10%

打印本页 | 关闭窗口
[上一篇]:贯彻集团公司三项规定、加强作风建设的四项规定
[下一篇]: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度
设为首页|加入收藏|联系我们|客户留言
版权所有:陕西省农垦集团大荔农场有限责任公司  陕ICP备09015328号  纪委举报电话:杨万钧15319120791  举报邮箱:570472213@qq.com
地址: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许庄镇 联系电话:0913-3641468 传真:0913-3641468 邮编:715105
陕公网安备6105230200018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