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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荔农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住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2020/2/8 浏览次数:5223 次 来源:陕西农垦集团大荔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: |
农场全体职工家属: 为严格落实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,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精神,确保广大职工家属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公司决定于2020年2月8日起,对辖区居民住宅区采取封闭式管理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全体居民一律自觉遵守国家和省、市、县、社区制定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。 二、农场辖区范围内住宅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,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。小区之外人员和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。 三、居民进出住宅区一律实名登记、监测体温。 四、所有居民尽量减少外出,每户家庭(居家隔离家庭除外)每两天可派1人外出采购生活物资,外出期间必须戴口罩,并及时返回。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、生产复工、生病就医等需要外,不得外出。 五、县域外返回人员一律要及时主动向本单位报告,并自觉落实居家医学观察,所在单位要切实做好专人监督落实和服务保障。 六、居民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第一时间要向本单位、社区报告,严禁瞒报、漏报、迟报。 七、居民一律不得在室外及公共场所聚集闲谈,停止亲朋聚餐、棋牌娱乐等群体活动。 八、拒绝接受检测、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,和返场人员隐瞒、谎报行程及活动轨迹的,未按照防控要求自我隔离的,一律上报有关部门处理。 九、全体党员干部、团员青年要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,管好自己、亲属,带动朋友、邻里,协助管控居民不出门、不串门、不集聚,主动报告个人和亲属是否去过疫情重点地方等,凡发现党员干部、管理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,一律将从严处理。 十、所有居民严禁散布谣言,谎报疫情。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,依法上报有关部门处理。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。
陕西省农垦集团大荔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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