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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将推进农垦改革 打造现代农业“排头兵”
发布时间:2015/2/11  浏览次数:1575 次  来源:中国农垦信息网  作者:
中央一号文件指出,加快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,深化农场企业化、垦区集团化、股权多元化改革。积极培育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,把农垦建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的示范带动力量。 

    “这是20多年来我国再次从国家政策层面对农垦发展进行部署,是在市场化背景下推动农垦发展的新信号。”农业部农垦局局长王守聪表示,农垦改革关系国家粮食安全、农业“走出去”,改革旨在破解农垦经营体制不活、办社会职能沉重等问题,使其“轻装上阵”,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力军,提升国家对农业战略产业的掌控力。 

    农垦是我国从1954年开始大规模开荒建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特殊组织,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家粮棉油糖胶乳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,光明、三元、北大荒等品牌是农垦发展现代农业的代表。目前农垦耕地面积近1亿亩,约占全国的4.5%,拥有1779个国有农场、1412万人口和323万职工。 

    2014年,农垦实现生产总值6500亿元,国内国际“走出去”步伐加快,辐射带动农村集体土地面积约1.4亿亩,广东农垦在东南亚等国构建天然橡胶产业布局,安徽、湖北农垦积极扩大非洲农业投资规模。 

    专家们指出,当前,农垦系统积攒多年的问题迫切需要解决。包括政企不分,国有资本一资独大,缺乏激励机制,办社会职能负担沉重,土地资源流失等。 

    “破解的办法就是实施农场企业化、垦区集团化、股权多元化改革。”王守聪说,要通过市场化的路子提高效率。 

    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指出,农垦改革的总目标应该是把国有资源或者资产,包括土地、资本和人力等三方面搞活,更好地发挥效益。改革应分两个层次进行,在上层要组建农业投资集团公司,进行资源配置,对下级企业参股控股;在下层要建立混合所有制的农垦企业,实行政资分开、政企分开。除了吸收民间资本外,应鼓励职工持股、对高管实施股权激励。 

    近年来,上海、安徽、江苏、重庆等省份农垦集团化改革成效显著。重点是实施联合联盟联营战略,加快资源聚集整合,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打造全产业链。据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宝成介绍,江苏农垦整合18个农场成立了农业公司,多元股权的混合所有制占集团企业的22%,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,2014年实现利润总额27亿元。 

    一号文件明确,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,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。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。 

    专家们指出,现在农垦系统依然存在资产权属不清晰等状况,必须明晰资产权属关系,建立有效监管体制,才能保障其他改革有序进行。而“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”,可谓切中“顽疾”。 

    多年来,农垦在从事生产经营的同时,承担着医疗、教育、治安、环保等众多社会职能,给发展带来巨大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负担。2013年,农垦系统在办社会职能方面自付超过100亿元。下一步,我国将加快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,为发展增添活力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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